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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用途 | 營養強化劑 |
| CAS | 包裝 |
| 型號 | 食品級 |
| 包裝規格 | 25*1 |
| 外觀 | 粉末 |
| 保質期 | 兩年 |
| 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| 主要營養成分 | L-谷氨酸 |
| 含量 | 99% |
| 是否進口 | 否 |

[產品名稱] : L-谷氨酸
[別 稱] : (S)-2-氨基戊二酸麩氨酸
[英文名] : L-Glutamic acid
[規格]: 99%
[外觀] :白色結晶性粉末
[氣味]:幾乎無臭,有特殊滋味和酸味
[產品性狀] :結晶性粉末
L-谷氨酸用途:
1、在食品工業方面 :
用作代鹽劑、營養增補劑、鮮味劑(主要用于肉類、湯類和家禽等)。如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湯和湯類, 10g/kg。用于飲料、焙烤制品、肉、肉香腸、乳及乳制品、調味劑、谷類制品、用量400mg/kg。用作營養增補劑,限量12.4%(以食品中蛋白質的總量計)。可用作蝦、蟹等水產罐頭中產生磷酸銨鎂結晶的防止劑,用量0.3%~1.6%。L -谷氨酸單鈉鹽( MSG俗稱“味精”) 具有強烈的肉類鮮味,是除食糖和食鹽之外世界消費量*-種調味劑。特別是在PH值為6~7時,MSG全部解離,呈味*。廣泛用于烹飪和食品加工。-般用量為0.2%~0.5%。人均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6g/d。L-谷氨酸鹽酸鹽用于改善啤酒的苦味,也可用作代鹽劑、營養增補劑、增香劑。
2、在醫藥工業方面:
L -谷氨酸是非氨基酸,它在體內代謝。容易失去氨基,與酮酸發生轉移反應,能合成其它氨基酸。食用后,有96%L -谷氨酸可被體內吸收,因此可作為營養增補劑“ 要素膳”的原料之一, 在使用。
L-谷氨酸使用限量:
FAO/WHO(1984) :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湯和湯類, 10g/kg.
FEMA(mg/kg) :飲料、焙烤制品、肉、肉香腸、肉湯、乳及乳制品、調味料、谷類制品,均400mg/kg。
FDA , 8172.320(2000) :作為營養增補劑,限量12.4%(以食品中總蛋白質的重量計)。

